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举行 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等 赵乐际主持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京举行,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等,赵乐际主持。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12月2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常委会组成人员167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议经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由常委会决定将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

  •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曙宏作的关于公司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四审稿完善注册资本制度相关规定;强化职工民主管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完善股东权利保护等。
  •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慈善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增加发挥各级政府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的规定;完善关于合作募捐、募捐成本、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等方面的规定;严格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作的关于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完善“大食物观”有关内容;健全粮食质量安全有关规定;完善粮食安全的科技支撑、技术推广、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内容。
  •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与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做好衔接;完善了对相关犯罪的处罚规定。
  •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作的关于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二审稿完善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和理念,完善有关管理与指挥体制的规定;完善突发事件报告、预警、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方面的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丛斌作的关于修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的汇报。草案二审稿明确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性,更好地体现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成果;草案二审稿还保障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规范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并加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

为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健全人大监督制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人大监督的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提请审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武增作了说明。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境卫生检疫相关制度机制,筑牢口岸检疫防线,更好地保障人民健康和国家公共安全,国务院提出了提请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海关总署署长俞建华作了说明。

为了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国务院提出了提请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作了说明。

为了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在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备案审查的能力和质量,委员长会议提出了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勇作了说明。

为了支持澳门轻轨东线项目建设,加强澳门与内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应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请求,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王灵桂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受国务院委托,外交部副部长邓励作了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博茨瓦纳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的说明,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巴音朝鲁、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雒树刚、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于伟国、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家毫分别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国务院副总理刘国中、*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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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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